哈太发﹝2015﹞3号
各区工委:
现将《哈尔滨市太极拳协会会费、站务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哈尔滨市太极拳协会会费、站务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此件发至太极拳辅导站,且上网)
哈尔滨市太极拳协会
主题词:组织 太极拳 会费 管理办法 通知
抄报: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哈尔滨市太极拳协会办公室
附件:
哈尔滨市太极拳协会
会费、站务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为使会费、站务费使用得当、管理规范、民主透明,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依据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本着凝心聚力、兼顾需求、促进发展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 会费收缴
1.普通会员每人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20元。辅导站可根据情况分春秋两季收缴。春季4—5月份收缴,
2.辅导站收缴会费时,填写会费收缴明细表,与会费一并上交区工委。
3.区工委按时间要求,统一将会费和明细表上缴市协会。
4.会费收缴后,由区工委统一在会员证上加盖“会费收缴专用章”。加盖其他证章无效。
二、会费使用
1.4元会费作为市协会用于报纸、网站及其他宣传品的部分补贴和区工委经费不足的补贴。
2.6元会费作为区工委工作经费。其中4元作为区工委领导的通讯、交通补贴,2元作为其他工作经费。
如按以往区工委主任每月100元、副主任每月50元通讯、交通补贴额度算,4元经费不够的话,可以用另外2元经费补充。如果还不够的,或自行相应减少补贴标准;或向市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会长办公会决定后,可以由市协会适当补贴。
3.10元会费作为辅导站工作经费。其中5元作为站长工作通讯、会议交通费用,5元作为其他活动经费。
三、会费管理
1.收支两条线。年度会费收缴后,区工委统一上缴市协会财务,市协会财务出具收款凭证。
2.下拨会费。市协会将16元会费下拨区工委。区工委自留6元,下拨给辅导站10元。
3.市协会账务。市协会统筹使用的会费,按规定项目支出,按财务制度管理。
4.区工委账务。区工委建立账务,记载两项内容:(1)自留经费支出情况;
(2)下拨辅导站经费情况。
5.辅导站账务。辅导站建立账务,记载经费支出情况。
6.两人管账。区工委和辅导站均要由两人同时管理账务,并认真履行账务管理手续。
7.年度审计。市协会会费使用管理接受上级部门年度审计,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区工委账务年末接受市协会年度审计。辅导站账务年末接受区工委年度审计。
四、站务费
1.辅导站每年可在拳友自愿的前提下,适当收取站务费,用于晨练音响、参加培训、开展活动等支出。收不收、收多少、怎么用,由站委会与拳友协商决定;市协会不做统一硬性规定。
2.收站务费的辅导站,要做到支出合理、账目清楚、公开透明、民主管理。至少两人以上参与资金管理。
3.区工委要加强对站务费管理使用的指导、监督。年末与会费使用情况一并年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