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网站搜索 |
阅读内容
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中国武术协会关于举办2013年哈尔滨·全国武术段位制指导员、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3-05-10] 来源:中国武术协会  作者: [字体: ]

  

                        武术字〔20132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管理部门),各行业体协武术管理部门,武术之乡,有关体育院校、师范院校和武术馆校,中国武术协会各单位会员:

关于举办2013年哈尔滨·全国武术段位制指导员、考评员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内容

  1.培训时间:

  201362124日;620日报到。

  2.培训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北方贵族度假村。

  3.培训内容:

  理论--段位制武术教程教学法,学习《中国武术段位制工作手册》,贯彻落实2013年段位制工作要点。

  技理系列--太极拳(陈式、杨式、吴式、孙式)、八极拳、自卫防身术三段、四段单练套路和对打套路(每人限报一项、满15人开班)。

  二、授课教师

  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师资。

  三、考试形式

  理论——笔试;

  技术——演练,从单练、对打、拆招三种形式中,选取单练对打作为本次考试内容。

  四、颁发证书

  经考试合格者,由中国武术协会分别颁发中国武术段位制指导员、考评员资格证。

  五、报名资格

  (1)具备中国武术段位四段(含)资格以上、年龄在24-64岁之间、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2)已获取指导员、考评员资格证的考评人员可参加另一项目的培训。

  六、费用

  报名费:80元(含培训教材),培训费:600/人。

  食宿费:费用自理。食宿费标准每人每天120元,本地学员可不住宿,每人每天伙食费80元。

  七、报名方式

  请在中国武术协会段位制官方网站(dw.wushu.com.cn)下载中国武术段位制指导员、考评员申报表,连同回执于201361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黑龙江省太极拳协会,电子邮箱:hljtjq@126.com。报名费汇至黑龙江省太极拳协会,开户行: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支行,

  账号:00000166453532474

  联系人:吕淑清,联系电话:18946185223

  八、请各省和有关院校武术协会、段位办公室及时将此通知转发。

  九、报到事宜

  2013620到哈尔滨市北方贵族度假村报到。到站车次时间提前通知承办单位,根据车次上午和下午各安排集中接站一次。本地学员可在北方剧场(博物馆道南)乘32路公交车到新三中下车。报到联系人:曹德贵,联系电话:13149618823。

  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段位证复印件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已有指导员和考评员资格证的学员请带原证书进行新增指导项目和考评项目的登记。

  十、联系方式

  (1)黑龙江省太极拳协会:
  联 系 人:崔允年

  联系电话0451-84856030 84856020

  手机13054268302

  (2)中国武术协会:
  联 系 人:张路平 陈晓卉
  电 话:010-6491217264912437
  电子信箱:duanweiban126.com
  传 真:010-6491217264912437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1. 2013年哈尔滨·全国武术段位制指导员、考评员班日程表

  2. 2013年哈尔滨·全国武术段位制指导员、考评员回执表

中国武术协会

201359

 

 

 

 

 

12013年哈尔滨全国武术段位制指导员、考评员培训班日程表

 

 

0830--1130

1430--1730

620

621

开班典礼

合影、理论课

技术培训
(单练、对打、
拆招)

622

技术培训
(单练、对打、
拆招)

技术培训
(单练、对打、
拆招)

623

技术培训
(单练、对打、
拆招)

技术培训
(单练、对打、
拆招)

624

技术考试

可离会

22013年哈尔滨全国武术段位制指导员、考评员培训班回执表

 

 

 

 

 

报名项目 (打√

□吴式太极拳□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自卫防身术□八极拳(各限选一项)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机:

EmailQQ

 

段位证号

 

身份证号

 

推荐单位

 

 

 

阅读:
录入:admin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