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的武德对历代武林人士具有特殊的价值。它造就了成千上万的志士仁人,维护了武术事业的发展。但是,其自身亦存在不可逾越的矛盾,这是我们今天必须加以认识的。
传统武德过分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苛求个人之善,而旧社会的非法制和专制主义则不被列入思考范围。因此,这种个人的修养之善,只能是对旧社会秩序和社会规范的维护。而对于这种社会的秩序与规范的不合理,从武德认识上,它只能体现为自我对社会的一种无条件的认同意识,客观上起到强化这种不合理秩序和规范。当然,这种情况也根源于旧社会专制的力量过于强大,而个人力量过于弱小的缘故。比如,等级森严的门规制度和社会习俗,使得忠师孝亲成为无条件和无原则的服从。扶弱济困、除暴安良、匡扶正义只能是个人的道德行为,只有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实施。而对整个的制度、秩序则无能为力。当个体与社会发生矛盾时,宁可避世、出世,也不破坏现有秩序,用“克己自律”来维护这个社会,并由此达到所谓的社会公认的“个人至善”。